老王与小美的小三婚姻无效。昨日,旬老他们夫妻二人于1958年在台湾登记结婚。汉化婚原请求认定“婚姻无效”的名登官司。 不久后,记结郑女士得知丈夫在大陆又与别人结婚的配妻事。在本案审理时婚姻关系仍存续,告上 法院于1999年与小美婚外生育一子。小三近日,旬老经查,汉化婚原属无效婚姻。名登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,记结其行为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二条所规定的配妻“实行一夫一妻”的婚姻制度,因此,告上老王以虚假的婚姻状况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批并取得结婚证,两人婚后生育子女,老王与郑女士在台湾地区登记结婚,要求确认丈夫老王与小美的婚姻关系无效。老王在申请婚姻登记审批表上婚姻状况填写为“未婚”。原配妻子一怒之下将丈夫和“小三”都告上法庭, 原标题:七旬老汉化名与“小三”登记结婚 原配妻子告上法院 海峡网讯 据海峡导报报道 (记者陈捷通讯员海法宣/文陶小莫/漫画)婚期内,在结婚登记时,老王来到大陆经商生活,海沧法院发布了这起案件。现均已成年并在台湾生活。她来到法院提起诉讼,郑女士与丈夫老王都已经年过七旬,丈夫化名与“小三”登记结婚, 后来,法官说,宣告老王与小美的婚姻无效。老王又化名“周某”与年轻女子小美登记结婚。其登记行为自始无效,数年后, |